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审核
我国现行税法虽然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旧准则关于所得税处理规定中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既不进行任何会计处理。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部分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称之为当期确认法即后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在亏损当年确认。使用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全部转回,企业就不应确认,或者说企业未来能转回多少,本期才可确认多少,这也是谨慎性的表现。
根据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当年盈利,在缴纳所得税之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最长可弥补5年。如企业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报告后,方能弥补。而可以弥补多少需由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进行确认。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审核所需资料清单
账务资料
1 会计报表及附注
2 全部账目
3 会计凭证
4 科目余额表 (1级至末级的期初、期末和累计发生额)
5 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全部银行存款对账单)
6 房屋、车辆产权证明
7 长短期投资,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 (截止会计报表日的被投资单位经审计会计报表)
8 长短期借款合同,抵押担保资料
9 固定资产盘点表 (标明固定资产各称、规格、数量、原值、预计残值、使用年限、折旧额、净值)
10 存货盘点表 (截止会计报表日的盘点表,标明存货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11 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 (所有税种全年纳税资料)
12 发票使用情况汇总表 (领购票号、金额;已使用的票号、金额;剩余的票号、金额)
13 职工工资人数月明细单
14 以前年度亏损认定表
备查资料
15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协议 (工商)
16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国税、地税、质量监督局)
17 设立、变更验资报告、以前年度审计报告
18 纳税鉴定文件、减免税批复 (国税、地税)
19 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0 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等文件
21 单位组织结构框架图
22 房屋租赁协议
23 涉及收入、成本的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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