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在我国的税收理论及实践中,目前广泛赞同税收筹划等同于节税的概念。在国家税务总局出版的有关税务筹划书籍及中国税务报中,很明确的把税收筹划定义为 “ 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取得 ” 节税 “ 的税收利益 ” 。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从税负弹性较大的税种———企业所得税入手,结合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和企业的经营规模,对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或是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是递延纳税义务等的目标。以下我们从不同方面对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进行分析。
(1)利用坏帐损失进行税务筹划
(2)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3)利用折旧年限进行税务筹划
(4)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5)利用亏损弥补进行税务筹划
(6)利用预缴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
(7)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税法规定,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企业仍可按原价计提折旧,并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从自身经营需要出发,对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设备应首选国产设备,以达到减税效应。
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从发展的角度考虑,应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保证研发所需支出。这样既可使企业推陈出新,在竞争中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又使企业所得税支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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