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审计事项及资料
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审计,是接受委托,为事务所的年度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守信的原则,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进行的年度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出具审计报告。主要是核实被审单位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评价被审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的运行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情况,为全面评价事务所的工作提供依据,为国家相关部门开展的事务所的年检工作提供依据。
一、事务所审计的主要内容:
年度业务收入、支出情况、利润分配情况;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情况;营业税及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缴税情况;事务所注册资金状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执业风险金提留情况;盈余公基金提留情况;往来款项情况;各种票证、账薄规范情况;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情况;财务人员岗位资格情况;事务所财务规范情况。
二、事务所审计所需资料:
1、财务类资料:
(1)会计报表及附注;
(2)全部账目;
(3)会计凭证;
(4)科目余额表(1级至末级的期初、期末和累计发生额);
(5)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全部银行存款对账单);
(6)房屋、车辆产权证明(房产证、车辆行驶证);
(7)长短期投资,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截止会计报表日的被投资单位经审计会计报表);
(8)长短期借款合同,抵押担保资料
(9)现金盘点表(截止到会计报表日);
(10)固定资产盘点表(标明固定资产各称、规格、数量、原值、预计残值、使用年限、折旧额、净值);
(11)存货盘点表(截止会计报表日的盘点表,标明存货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1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账龄分析 ;
2、备查类资料:
(1)营业执照(工商);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质量监督局);
(4)设立、变更验资报告;
(5)以前年度审计报告;
(6)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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