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
联系我们
电话:0871-65511005
手机:13888322485
   13888196491
QQ:820512535 点击我在线咨询点击我在线咨询
Email:724743197@qq.com
注册年检
字号: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报送2014年度报告的通告

上传时间:2014-12-31 09:20    浏览次数: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报送2014年度报告的通告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送2014年度报告的通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4年度报告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年报报送主体
  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4年度报告。
  二、           年报报送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三、           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           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ynaic.gov.cn)”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通过“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ynaic.gov.cn)”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五、           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2月

上一篇:企业注册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下一篇:没有了


会计审计 | 验资增资 | 税务代理 | 资产评估 | 代理记账 | 收费价格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10-2017 地址:昆明市小西门人民中路216号丰园大厦25F 昆明会计师联盟 版权所有 昆明最专业灵活企业审计、验资、评估、税务事务所服务平台
  • 客服QQ;820512535 72474319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电话:0871-65511005 手机:13888322485 13888196491   滇ICP备130007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