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事项变更办理事项
客户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
4.公章、股东私章
5.对应于变更事项的文件资料
办理时限
5-20个工作日,根据具体的变更项目确定
办结后获得的文件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3.对应于变更事项的文件资料
名称变更需额外提交文件资料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住所变更需额外提交文件资料
1.租房协议(或授权使用证明)
2.房产证复印件或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3.住所证明文件(如公司住所为“住宅”,须提供此项资料)
注册资本变更需额外提交文件资料
1.验资报告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实收资本变更需额外提交文件资料
验资报告
经营范围变更需额外提交文件资料
前置审批文件(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需提供此项资料)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需额外提交文件资料
1.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2.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变更需额外提交文件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2.新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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